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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咻地~~時間輪轉的速度在我們毫無察覺下又來到了九月中旬,年又過了三分之二,不久後又要忙著迎接紅色聖誕、跨年晚會、農曆年等大型活動....

        年初政府為了鼓勵民眾多消費,藉此從中活絡市場、振興經濟而所發行的每人每份三千六的大禮,你(妳)都竭盡所力將它花光光了嗎?還是一時遺忘於抽屜裡的某個角落呢?若還沒使用的,要記得使用期限只到這月月底,趕快將它送出去,可別將消費券放到過期而無法使用,那就真是太可惜這個『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』囉


          ﹝每人所擁有的總計面額三千六百元之消費券,六張五百元與三張兩百元的組合﹞


├我的消費券小記實┤
        還記得當大夥沉浸於1/18(日)終於領到盼得多日的消費券喜悅時,我卻於隔日一早上班的途中被開了人生中第一張罰單,雖然自知理虧(於路口未兩段式左轉)卻在聽到臨檢警察一席話後,當下氣的火冒三丈,並將msn暱稱上換成~連警察都想來搶消費券這塊大餅嗎??著實是因為咱們英明的波麗士大人在一邊認真核對資料開單下,還一邊循循善誘的告知,「這個路口有兩段式左轉難道妳不知道嗎?警告牌架在那邊有沒有看到?不是我們愛開罰單,只是這樣很危險妳不知道嗎?這個路口我們常來站崗耶,妳都沒有看到嗎?」.....問題就出在『這個路口我們常來站崗耶』這一句,那時真想反問,我違規被處罰是應該的行為,但你說你們常來這個路口這個說法也太瞎了吧!每天至少要經過兩次以上的我,在附近住快三年的我,怎麼就這麼巧合的在消費券發放的隔日才第一次看見你們的蹤影呀!搶錢也不是這樣的搶法吧!!!

        我與消費券的初次會面則是從林手中接過來地面額,由於他是生意人的緣故,那段日子每當他去收取維修費用時,在千元大鈔中總是會夾雜著消費券的身影,有趣的是,第一階段的配發我家都沒有人先領取,因此,趁著二月某個回家的假日,我還特定將換來的消費券獻寶般地拿給家人觀看,還直跟奶奶說:奶奶,這就是電視上在說的消費券唷,就是長這個樣子啦

        
至於我的三千六百元怎麼花呢?想買的羽絨外套後來沒下手,反而是花了三張五百元的消費券為自己添購了兩組內在美;其餘有印象的則是兩百元的消費券都拿去獻給全聯買日常用品;剩餘的五百元有一張是某次回鹿谷的途中加油用掉了,另兩張則時間太久遠我怎麼也記不起來了。不過老實說,若沒有旅遊計劃或要購買大筆金額產品的預算下,兩百元對我來說比較好用啦。

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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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noopy04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